RAMBUS遭受重判!眾芯片廠商拍手稱快
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上周三對RAMBUS公司施以重拳,裁定該公司非法壟斷被納入了DRAM芯片產業標準的電腦內存技術市場。

● FTC重判RAMBUS引發行業震蕩
在由FTC委員Pamela Jones Harbour出具的意見書中,FTC認為RAMBUS通過欺騙性做法扭曲了關鍵的標準制訂流程,并以反競爭的方式“阻撓”電腦內存產業的發展。FTC已命令召開額外的吹風會,以確定針對RAMBUS采取的行動。據報道,RAMBUS可能被迫支付賠償金或者降低其產品價格。
FTC作出的一致決定,在股票市場引發震蕩。RAMBUS的股價在周三上午下跌。它還給RAMBUS最近出現的一連串負面消息劃上了一個句號。在美國舊金山聯邦地區法院的一個反壟斷案件中獲勝之后,RAMBUS在今年稍早的時候似乎氣勢增強。

多年以來,RAMBUS一直指責大型芯片制造商共謀控制價格并進行其它反競爭活動,以把它排擠出內存市場。RAMBUS還與其中的一些內存供應商發生專利糾紛。但FTC在2002年6月開始指控RAMBUS從事反競爭活動,指RAMBUS參加了標準制訂組織JEDEC。FTC指控RAMBUS參與JEDEC的DRAM標準制訂活動超過四年的時間,同時秘密開發最終被JEDEC標準所接受的具體內存技術。
RAMBUS在2004年2月暫時逃過一劫,當時FTC行政法官Steve McGuire駁回了上述指控。而FTC委員針對該決定向FTC提出上訴,最終于上周推翻了該法官的裁決。FTC的意見書寫道:“根據FTC法案第5部分,我們認為RAMBUS的行為構成欺詐。RAMBUS的做法是通過令人相信它在過去沒有,而且當時也沒有尋求將針對JEDEC兼容產品的相關專利,有意誤導JEDEC成員。在這種情況下,JEDEC成員依據RAMBUS的作為和不作為,采取了適當的行動,并采納了SDRAM和DDR SDRAM標準。”
迄今為止,RAMBUS未對發表此評論。但該公司在周三上午召開的分析師會議上表示:“我們對2003年進行試驗期間以及其后發現的任何形式的責任均感到失望。”RAMBUS可能會對FTC的裁決提出上訴。
● RAMBUS競爭對手反應

美光對FTC的上述決定拍手稱快。內存供應商美光是RAMBUS在法庭上的長期對手。今年稍早,這兩家公司還打過官司。美光的法律事務副總裁兼律師Rod Lewi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:“我們對FTC作出的決定感到高興,它證實了美光的立場,即RAMBUS通過在制訂電腦芯片產業中的重要標準過程中欺騙JEDEC成員非法獲得了壟斷權。”
RAMBUS在與韓國芯片廠商Hynix Semiconductor之間的專利糾紛可謂屢遭挫折。RAMBUS在7月27日表示,已接受加州北區法官Ronald Whyte判它賠償1.336億美元。Ronald Whyte否決了RAMBUS針對Hynix提出的3.07億美元賠償要求。
除了與內存芯片供應商之間的官司以外,RAMBUS還面臨自身的財務問題。該公司上月表示,將重整其財務報告,以改正與股票報酬費用相關的錯誤。如果不能在8月14日以前提交截止到6月30日期間的Form 10-Q表格,該公司可能被納斯達克(Nasdaq)股票交易所摘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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